【读书记1553】罗翔《法治的细节》

“真正的法律并不仅仅是抽象的逻辑,而是每一个人鲜活的故事。公平正义不仅要在书上得到体现,更重要的是要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我的青铜时代》)也正是出于这样的想法,上个月在也闲书局买了这本“法外狂徒张三故事集”——罗翔“法治的细节”专栏随笔集《法治的细节》。断断续续在地铁上读完,这种不掉书袋不是满篇满口专业术语的通俗读物,远比空洞口号宣传普法效果好。内容慢慢消化吸收,先录几条以备二刷索引。

人生唯一确定的就是不确定的人生。人不可能两次迈进同一条河,却又始终希望寻找到一个相对确定的局面——“相对确定”就意味着“相对不确定”。法治的存在就是人类对“相对确定”的追求。法学是人类最古老的专业之一。人们认为,当一个人的身体出了状况,需要医学;当一个人的灵魂出了问题,需要神学;而当社会出了问题,那就需要法学……人类历史中,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以惩罚为后盾的法律规则,社会将变得混乱不堪,乌托邦的结局很可能是人间地狱。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道德是通过对人的内心约束来维护秩序,但它的力量是有限的……柏拉图认为,哲学王的完美统治不具有现实可能性,如果追求最优选项,反而会导致最坏的结果,法治虽不是最好的选择,也是一个避免最坏结果的“次优”选项……“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往往导致绝对腐败。”这是阿克顿勋爵的至理名言。为了保护权力的拥有者不至于堕落为魔鬼,不至于带给人类巨大的灾难,必须对其权力加以最为严格的约束。法治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对权力的限制,只有这样自由才能得到保障。(《法治如何在不确定中寻找确定性》)

“你希望别人怎么对你,你也要怎么对待别人”,这是普适的道德金律。人不能成为实现他人目的的纯粹工具,无论为了保障何种社会利益,无辜个体的生命都不能被剥夺……道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决。(《从法律角度破解电车难题》)

我们不能按照自以为是的方式来寻找正义,只有通过程序性的规则,人类才可以接受一个有缺陷的正义。如果我们为了追求完美的实体正义,而无视程序规则,也许在某个个案中会实现正义,但却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使得每一个无辜公民都有可能成为刑罚惩罚的对象。这就是为什么法律中禁止刑讯逼供,不是因为它可能会导致冤假错案,而是因为它在程序上不正义。马丁·路德·金说:手段代表着正在行进中的正义和正在实现中的理想,人无法通过不正义的手段去实现正义的目标,因为手段是种子,而目标是树。刑讯逼供无疑就是有毒的种子,从那里长不出正义的大树……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承认法律是有缺陷的,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我们只能通过既定的程序去追求有限的正义,离开程序,依靠狂热和激情所追求的正义也许是一种更大的不正义。(《“世纪审判”辛普森案》)

穆勒将快乐区分为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认为越是体现人类尊严的快乐越是一种高级快乐。低俗作品、庸俗作品、严肃作品都会给人带来快乐,如果你同时体会过这三种快乐,但是只能留一种放在图书馆,留给子孙后代,你会选哪一种?我想大部分人会选严肃作品。因为这种快乐更多地体现了人类的尊严。(《艺术史自由的,但并非无拘无束》)

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读书又让我们真正地承认自己的无知与浅薄。拒绝读书当然是一种愚蠢,但是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是一种更大的愚蠢……每一部伟大的作品都是对你心灵的追问,都在帮助你反思自我、走出偏见,引发你思考那些自以为是的观念是否真的无懈可击……当我们越多的理解世界,我们也就越多的理解自己……这也许就是经院哲学家阿奎那所说的,我们今生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超越今生。这就是我认为读书的四个境界,我们在书中逃避世界、营造世界、理解世界、超越世界。(《在读书中超越有限的今生》)

罗翔《法治的细节》,云南人民出版社2021年11月1版,2022年3月10印。总阅读量第1553本。为什么要一本接一本的读书?为了打发时间,对抗虚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