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の人狗情未了

今日冬至,既是吃狗肉的日子,也又是一年当中爱狗人士“狗为人类朋友”的“人狗情未了”呼声最高之日,微信朋友圈想必定有人如丧考妣悲呼“放过狗狗”!真是荒谬!如果因为“狗为人类朋友”而不食其肉,那猪、牛、羊、鸡、鸭、鱼等都是人类的敌人不成?今天翻许嘉璐的《古代衣食住行》,正好读到——

古人喜欢吃狗肉,所以《孟子》中把狗跟鸡、猪并提。而在《孟子·尽心上》中孟子又说:“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则只以鸡、猪并提,这说明狗肉是可有可无的,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低于猪。

《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载,鲁国的大夫叔孙被晋国扣留,“吏人(晋国治狱的官员)之与叔孙居于箕者请其吠狗(吠狗即看门狗,以区别于“走狗”),弗与。及将归,杀而与之食之。”吏人要活的不给,是避贿赂之嫌;临回国杀了请客,是为了说明自己不是舍不得。而吏人跟“犯人”要狗吃,这不但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狗肉的兴趣之大,而且说明狗是随时可以杀来吃掉的。《晏子春秋》载,齐景公的“走狗”(猎狗)死了,要用棺敛之,还要祭祀。晏婴提了意见,于是景公“趣(促)庖治狗,以会朝属”。那么诸侯也用狗肉请客了。

因为食狗者多,所以屠狗就成了一个专门的职业。在古书里提到“狗屠”的地方要比说屠羊等多得多。例如古代有名的战国时刺客聂政,即“家贫,客游以为狗屠”(《史记·刺客列传》)。刘邦的大将樊哙也“以屠狗为事”(《史记·樊哙列传》)。刺杀秦王的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筑者高渐离”(《史记·刺客列传》)。《后汉书·朱景王等传》:“降自秦汉世资战力,至于翼辅王运皆武人屈(崛)起,亦有鬻缯屠狗之徒崇以连城之赏,佐以阿衡之地(指封以要害之地)。”屠狗一业之所以有名,是跟其中曾经隐藏着有作为的人物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