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武侠小说三阶段

“北方理念,刀法是防御技,刀背运用重于刀刃,因为人在刀背后。”

我看武侠小说到现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小学大概三年级开始到五年级(那时小学是五年制),从梁羽生《萍踪侠影录》、《白发魔女传》、《七剑下天山》启蒙;接着是民国武侠北派五大家的宫白羽的《十二金钱镖》、《偷拳》和王度庐的《卧虎藏龙传》。古龙的看过《绝代双骄》、《多情剑客无情剑》、《流星·蝴蝶·剑》、《陆小凤传奇》、《天涯·明月·刀》,后来才是金庸,《越女剑》《鸳鸯刀》《白马啸西风》没看过。

整个中学都是温瑞安,《四大名捕》、《白衣方振眉》、《七大寇》、《说英雄谁是英雄》。

后来有好几年都不看书。现在是徐皓峰。

《大日坛城》,主角俞上泉的原型应该就是吴清源,其他棋手也可以在现实中找到相应的人物。不过就故事情节而言,不太好看,至少没有《刀背藏身:徐皓峰武侠短篇集》里的任何一篇好看。

《刀背藏身:徐皓峰武侠短篇集》,收六篇。当中,男的隐烈,重情义;女柔而不弱,真性情。看完觉得自己每天藏身的办公室难说也隐有高人,真正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倭寇的踪迹》已拍电影,徐皓峰自任编剧和导演,先看了电影现在才看原著,当时觉得武侠电影原来也还可以这样不一样。《民国刺客柳白猿》和《柳白猿别传》两篇也已改编成电影《箭士柳白猿》,徐皓峰自任编剧和导演,一直等上映,宣传片看了八十回。

“刀为什么有鞘,不是为了杀,而是为了藏。”想起上个世纪最后一年,我刚下水准备好好遨游遨游互联网这汪海洋时的第一个网名里就有一个“刀”字,那时青葱葱的愣头青,想着人生总要做点没做过或不一样的事,于是就把年青能做的坏事都做了,而今有一点时间就想一个人找个角落呆着。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不必用《论语·子罕》这个出处去理解,按照现今的字面意思理解就好,就像《我在人民广场吃炸鸡》里唱的“爱情需要贱啊”。人难免表里不一,一脸正儿八经的,多半衣冠禽兽;满嘴男盗女娼的,心地却是纯良。四十的大叔如果还没开始谢顶、发福,靠在路边树下晒太阳,看见走过的菇凉,由衷的赞叹“瞧那小身段,美!”才是真欣赏。只有年老才能体会青春啊,可惜已经没有青春。

“人,随着年龄的增长,会背负越来越多的包袱。人生没有地图,也没有路标,目标也由自己来决定,没法向任何人求助。”(电影《背负春天》) 40岁之前做“加法”,追求“成功”,为名利和金钱打拼,不断寻找内心的安全感,最终还是碌碌无为;现在开始做学习“减法”,让自己学会慢下来,慢一点,调整状态删繁就简,尽量好好活,做点重要的小事,然后努力学习在生命随时会突然结束时能保持平静好好地去死。

【读书笔记】《台湾,请听我说》

小时候在离家走路半小时叫“木头寨”的寨子看地戏,到后来看花书(连环画)看电视电影,人物一出场,就问这是好人还是坏人。那时候眼中的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凡事不是对就是错,完全没有中间。慢慢虚度时间,才晓得,哪里有那么多好人坏人,世间展现多少人性的恶,也会展示多少人性的善,极善和极恶有时候既是对立又是同一,但是好多事情是无关是非善恶。敲出来这简简单单一句话,我差不多用了40年。

2014年,“占中”那段时间在北京出差,晚上在酒店房间里,一位前辈同事说到“占中”期间消失的另一位前辈好友,回忆到他们两人多年前的一场分歧从而成为了如今两个人的两种截然不同时说,终是“求仁得仁”。这就像是我在这本书里看到的,说到 “戊戌变法”,谭嗣同的留,梁启超的走,每个人都有各自扮演的角色,各自都有其意义,拼搏和存活同等重要。然后才再明白“包容”一个词,不只是要虚怀若谷的“空无”,还要空谷藏峰心中容得下沟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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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医生,又拉大提琴,看起来不像是会拿锄头、斧头,更不会是带枪的人。他之所以信仰左派是认为左派的理想,像是人对人的平等、无产阶级的劳动,才是人类最终极的理想。他总觉得共产革命一定比在台湾所看到的高压独裁统治要好,听到毛泽东要跟着平民百姓吃苦,内心对毛泽东充满崇拜。那一辈的青年,对政治太敏感,对理想又太纯粹,结果幻灭也最大。——《胡乃元:老爸爸的星空图》

民主不是妥协,而是寻找彼此的交集,是怎么和不同立场的人协调,找到共识。把焦点放在这个交集上,看我必须要牺牲什么达到共识,你必须要牺牲什么达到共识。——《胡乃元:老爸爸的星空图》

我年轻时有幸进入台北故宫,遇到了庄严、李霖灿、那志良及王壮为等大师,他们很奢侈地倾囊相授。这些老师身上都有很好的人的品质,李霖灿老师看到好作品,会叹息说:“这个美我讲不出来!”然后跟你一起欢喜赞叹;王壮为老师每次看书法:“啊,太美了,我们非喝酒不可了。”美,不是理论,美是要分享的,这些老师教我,人觉得最美的,还是那种想要分享的心情。——《蒋勋:台湾要把暧昧性扩大为丰富性》

拼搏很重要,最后存活也很重要。“戊戌变法”,谭嗣同会对梁启超说:“你一定要走,没有逃走的人,革命就没有人继续;没有留下来的人,就没有人牺牲。”每个人有每个人扮演的角色,这是一个大包容,它里面承认:“你逃亡有逃亡的意义,我砍头有砍头的意义。”——《蒋勋:台湾要把暧昧性扩大为丰富性》

【读书笔记】《万历十五年》

洪武皇帝创建明朝,并确立了整套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其主要的着眼点在于保存一个农业社会的俭朴风气。其所推行的农村政策及一整套的措施,对明朝乃至以后的历史,影响至为深远。其最显著的后果,是在全国的广大农村中遏止了法制的成长发育,而以抽象的道德取代了法律。上至官僚下至村民,其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善”和“恶”,而不是“合法”或“非法”。这样的立法,意在避免技术上的复杂,简化案情中的疑难,而在大众中造成一种清官万能的印象,即在有识见的司法官之前,无不能决断的案件。这也仍不离以道德代替法律的途径。

这种制度的原始性和简单性,在大众中造成了很多不幸的后果。官府衙门除了对刑事案件必须做出断然处置外,很少能注意到对日常生活中的种种纠纷维持公允。乡村中的乡绅耆老,虽然被赋予了这方面的仲裁权,然而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社会地位和社交活动,对这些琐碎乏味的纠纷大多缺乏热情和耐心。至于开发民智这一类概念,在他们心目中更不占有任何地位。在我们这个古老的礼仪之邦里,绝大多数的农民实际上早被列为顽民愚愚氓,不在文化教养之类,即使在模范官员海瑞的笔下,这些乡民也似乎只是一群动物,既浑浑噩噩,又狠毒狡诈,易于冲动。

万历十五年(1587),历史上平淡的一年。万历继续荒怠。帝国的大臣们,张居正试图搞经济体制改革,申时行试图建立和谐社会,海瑞试图保持执政意识形态集团先进性,戚继光试图实现国防现代化,而他们全部失败了。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赖以生存的体制,是一个要求单纯、固定、永不变更的体制,这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体制,以一个至高无上的意识形态为基础,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王朝的安全。朝廷的稳定、王位的安全是这种体制着眼的重点。一切行为的最后准则是意识形态所衍生出的一整套体系,以思想行动上的一致来保证整个体制可以依靠简单的一腔热血与几点原则就可以运作,这样的体制只能要求单一化,平均化,同质化,只能有单纯的思想,而绝不能出现脱离终极意识形态,甚至怀疑这一意识形态的行为出现,这也就直接引致了李贽的悲剧。

“言之”第7期-博物馆奇妙夜——黔山毛豆:每个人的博物馆

当我们在谈论博物馆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说起博物馆,你又会想到什么?
你印象中的博物馆是怎样的?你与它发生过什么有趣的故事?
我们试图让这个话题变得更轻松一些
我们试图让更多的人对它有更深刻的了解
我们试图让你“兴味盎然”的走进每一座博物馆
我们试图让你了解那些经常与它们接触的人在做什么,想什么
我们相信,你总有一天,会爱上一座博物馆。

2015年4月24日晚20:00
贵阳市喜来登6楼荔波厅
【言之第七期:博物馆奇妙夜】 一期一会,期待你的关注和参与。

【博物馆奇妙夜】本期分享人:
黔山毛豆
贵州城文工业遗产博物馆执行统筹
分享话题:每个人的博物馆

关于言之:言之是一个基于UGC的社会化知识分享平台。我们每期选取不同的主题,邀约在各个领域有智见的讲者,在言之的舞台上分享他的思想、构想、妄想,做有意思的传播。

【读书笔记】《博物馆12讲》

《博物馆12讲》在我看来,是一本涉及博物馆的历史、新博物馆的创建与运行、博物馆志愿者和会员的服务与管理以及藏品征集、保管、修复和策展等方面,整体工作领域还是更多在“室内”即在城市里有固定场馆的博物馆实操手册。

但在我理解,贵州城文工业遗产博物馆可能并不想成为一个仅是保管贵州工业“文物”的库房、研究藏品的成果展示会和教化参观者的“象牙塔”那样的传统城市博物馆,有可能还会是一个与参观者平等交流、互相学习、探索发现,充满活力和想象力的地方——博物馆是产生知识的场所(汉斯•乌尔里希•奥布里斯特《关于策展的一切》)。

现在,贵州城文工业遗产博物馆除了实物藏品的收集,“贵州三线建设口述史”团队还正在进行贵州工业史上“三线建设”这一重要历史时期亲历者即参与者和见证者的的参与、亲历、见闻和记忆的收集工作。这有可能会是一个有明确开始日期,却不会有真正结束日期的项目——博物馆不是历史的终点而是起点,每个人对历史的认知都不同,每个人都可以在博物馆发现历史、提出疑问、探索未知,通过联系、对比和印证,得出自己的结论。

因此,贵州城文工业遗产博物馆可能会是一个没有“围墙”的博物馆。至少我希望它是这样的一座博物馆。

【读书笔记】《清代地方政府》:普通百姓如何被政府统治

在年终总结《看不完的书和电影以及年度词》里说,对政治什么的毫无兴趣,随后翻完一本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的书——《清代地方政府》——用社会学方法研究中国清代地方政府的实际构成及其实际运作模式。

了解过去是为了认知当下,虽然这又还是一些冷知识。关于类似冷知识,我觉得喜不喜欢没关系,但不能不知道。有些事,就算过已去许多时间,也还是在按照其自有规律在进行中。所以,如果把《清代地方政府》的“清代”这个时间节点换掉,会发现,明清,乃至以后,不同的是变通,但都是有迹可循:

◇通过在每一个可以想象的场合收费,中国官僚体系每一个层级的成员们都能补充他们的收入。

◇不断更替且缺乏经验的州县官们“领导”着一帮久居其职久操其事且老于世故的当地书吏。

◇既然居此职役者连同他们的子孙都没有腾达的指望,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愿意充任此类贱役?

◇被州县长官当做心腹助手的长随们,实际上蜕变为其属僚、书吏和衙役们的同谋。

州县官

在某些情形下,收取“陋规”和贪贿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线。

在清代中国,各级地方政府都是按同样的原则组成的。所有行政单位,从省道州县,都是由中央政府设计和创建的。所有地方官员,包括州县长官,都是中央政府的代表。实际上,在州县级以下没有任何类型的正式政府存在。因此,州县官在地方官系列中虽然品秩较低,但在地方行政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是真正的行“政”之官。因此之故,州县官总被称为“亲民之官”或“地方官”。他们管治下的百姓则称他们为“父母官”。

在顺治、康熙时代,州县官仅能得到一份名义上的薪俸。从雍正时代开始,在名义薪俸之外,还发给州县官一份实质性的津贴——“养廉银“。知州每年名义薪俸是80两银子。知县在首府者年俸60两,在外地者年俸45两。

知州的养廉银在各省有别,从500两到2000两不等。最低养廉银(500—600两)属于直隶、陕西、甘肃、四川、广东、贵州等省的知州。知县的养廉银在各县也高低有差,从400两到2259两不等。在山西、陕西、安徽、四川和贵州等五省知县的薪水相对较低,只有400—1000两。周镐曾指出,一个州县官的全部薪水几乎不够给幕友付酬。那州县官有限的薪水如何才能满足养家、支付其岗职所需繁重费用、支付幕友和长随的报酬等这些比一个州县官总薪酬高出几倍的巨大费用呢?答案就在被称为”陋规“(惯例性收费)中。通过在每一个可以想象的场合收费,中国官僚体系每一个层级的成员们都能补充他们的收入。虽然这种惯例是“不正常的”,但它仍然被确立和承认,并称为广泛接受的事实。因此,它也在法律的默许之内。在某些情形下,收取“陋规”和贪贿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分界线。

书吏

陋规在各级官府都是不可动摇的惯例

书吏,州县衙门中的四种佐助人员之一,在地方行政中有着独特的地位。所有书吏都是在其服务的本省内招募,虽然书吏的服务期限仅为5年,但许多人在服务期满后,仍以改名换姓的手段保留其职位。即使他们自己不能保留职位,也会竭力使自己的家人或亲戚获得此职位。而一个州县官可能会被免职、调迁、晋升,此即所谓“官有迁调而吏无变更”。于是州县地方政府便形成了一种特殊格局:不断更替且缺乏经验的州县官们“领导”着一帮久居其职久操其事且老于世故的当地书吏。

大多数史料都有记载,在各类衙门中的书吏都没有薪水,他们不得不自备办公用具——笔墨纸砚等。既然只有服务而没有薪酬,那么书吏们为何还对此职位有兴趣?一是保护家财的需要;另一种“动力”是通过“考职”进入官场的可能性。但对于大多数书吏来说,最大的吸引力是经济收获,这解释了为什么许多人在服务届满后还竭力保住其职位。

书吏们如果得不到薪酬,什么是他们的收入来源?其收入主要来源之一,类似于州县官的“陋规”,即“例费”。事实上,书吏及其他衙门职员收取陋规的整个模式,不过是在较低一些的标准上重复州县官们的所作所为,并被认为是正当的。

由于陋规在各级官府——从京师到地方——都是不可动摇的惯例,而且人们已经接受其作为行政制度的一个必要特征,如果州县书吏不索取陋规,又怎么付得起上级衙门书吏的陋规?

衙役

没有一种衙役不从事某种贪赃

衙门差役,通常称为“衙役”。他们服役于官府,充当信差、门卫、警员或其他职役,成为地方政府执行公事中不可缺少和一种有组织的力量。同书吏一样,他们在本省本州县服役,都是当地人。与书吏一样,他们在规定服役期届满后也竭力久据岗位。

衙役同城被编为四班:皂班(皂隶)、快班(马快、步快)、民壮(民兵)和捕班(捕快)。四班之外,还有一些衙役,分别充任门卫(门子)、狱卒和看守(禁卒)、法医(仵作)、金库看守(库卒)、巡夜人(更夫)、马夫及驿邮兵丁(铺兵)等职役。

虽然四班都被视为衙役,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并不相同。民壮、库卒铺兵等,具有普通百姓之地位身份。但皂隶、马快、步快、仵作、禁卒、门子、捕快、弓兵等,法律上将其列为“贱民”,其地位相当于妓女或奴婢,他们被禁止参加科举考试及进入官场,他们的子孙也同样被剥夺这个权利。因为其卑职业及低下的法律地位,衙役们通常受士绅和百姓的歧视。

既然居此职役者连同他们的子孙都没有腾达的指望,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愿意充任此类贱役?实际上,多数衙役的命运并不总像其法律和社会地位所标示的那样可怜。因为他们居于可以滥用权力之岗位,所以能使百姓敬畏。

一州一县衙门可雇佣各种衙役的名额,在各省《赋役全书》有明确规定。然而,衙役的名额太少,额外多雇衙役在各省是一个普遍现象。1736年的一份上谕对此就加以认可说:如果规定名额不能满足需要时,地方官可以增雇额外衙役。这种额外衙役称为“白役”或“帮役”,即姓名未列入政府档案的衙役。据王植讲,一名常年衙役手下通常有3~4名白役。胡林翼曾记述,仅在贵州石阡府,就有数千名白役。

衙役的平均年薪是6两银子,最高不超过12两。也就是说,每天仅有2~3文钱的收入,这点钱仅可供他和妻子每天吃一顿饭。于是衙役们被迫依赖陋规生活,大多数陋规是由书吏和衙役分享。而派往乡村地区催收赋税的衙役,则可独享陋规。于是当正式衙役被派遣下乡时,总是有几十名白役跟随,参加对百姓敲诈勒索的活动。而捕役们常强入民宅,以搜查盗赃为借口勒索钱财;仵作常被贿赂,对人命案做出虚假勘验报告;禁卒若没有从囚犯或其家属身上榨取到钱财,就会对囚犯施以虐待;皂隶们在收受贿赂后会在执行拷讯时尽量打轻一些。总之,如田文镜断言:没有一种衙役不从事某种贪赃。

长随

长随真正关心的是陋规

长随(意即“长年的随从”)是州县官的私人仆役,他们在地方行政中战友独特而重要的位置。虽然衙门中已有大量的书吏和衙役,但仍有一些官方事务没有专人办理,于是这些事务只好留给长随来办。
由于州县官初来乍到任职之地,既不能相信本地的书吏和衙役,但又不能不依靠他们履行日常的行政职责,同时还无法控制和监督他们,于是迫使州县官不得不用长随来督查书吏和衙役。同时,对于打算收受贿赂的州县长官们来说,长随也是不可或缺的。正如方大湜所说,没有哪个州县官会亲自索贿,长随可充当贿赂中介人,而行贿者接触州县官的长随比直接接触州县官本人容易得多。

一般来说,长随应根据其能力和工作性质领取薪水(工食),不过这种收入是名义上的。长随真正关心的是陋规。许多陋规是由长随、书吏和衙役分享,另外,也有一些陋规之归长随所有,其中最为有名的,莫过于要见州县长官或欲向州县长官送礼的人必须给门丁送的“门包”了。于是,被州县长官当做心腹助手的长随们,实际上蜕变为其属僚、书吏和衙役们的同谋。

幕友

在整个清代,行政专家和官员们就这样一直分属两个不同的群体,没有融合的可能。

幕友、幕宾或师爷是地方官雇佣的行政管理专家。他们不是官僚体制中的常设人员,也不由政府支付薪俸,他们作为一个集团出现,是职能需要的产物。

在明清时期,由于科举只重视八股文,学生们唯一关心的就是通行的诗文体例,而对行政管理毫无准备。这就意味着,几乎所有的新任县官都是没有经验的。针对这种情况,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在州县官取得一定经验之前让整个行政机制运作起来。于是必须有一些缓解官员行政经验不足的办法,否则地方行政就会陷于瘫痪——要么州县官在就任之前接受专门培训,这就要求对教育和考试制度进行根本的改变;要么就聘请一位专家,作为新任州县官的助手。清王朝采用的是第二种办法。于是就出现了一个庞大的行政管理专家集团——幕友——一种介乎学者和官僚之间的身份。他们是有知识的人,且受过专门的行政事务训练。因此,一旦获得职位,新任州县官的第一要务就是要找到一个能干、可靠的幕友作他的参谋和助手。同时,即使是有经验、能干的州县官,也需要幕友的服务。原因很简单,州县官的职责数不胜数,不论精力多么充沛,也很少有人能全部事必躬亲进行处理。

幕友不属于政府官员,但在传统观念上,他们还是与官员处于同等地位。“幕友”和“幕宾”这个词语本身也显示出他们是主人——州县官的“朋友”和“客人”。

幕友的薪酬、食宿都有州县官提供。薪酬的高低,取决于幕友的能力、所负责任及州县官的收入。刑名幕友的薪酬是最高的,因为他的知识更具有技术性,需要更长时间的培训。因此,在1750年代,一个刑名幕友的年收入可以达到260两白银。在清朝末期,幕友的收入有相当大幅度的提高,1780年代已升至每年800两白银,甚至高达2000两,几乎与州县官的年俸相当。

只要将幕友的薪酬与书吏、衙役和长随的名义薪酬(不计陋规)对比一下,就可以明显看出,幕友是州县官衙门中唯一得到足以养家糊口薪酬的助手群体,也是唯一不能分享陋规收入的群体。

由于清政府将幕友定位为州县官的私人助手而不是政府职员,因此,幕友既不受衙门其他职员纪律的约束,也不会得到官职提升的报偿,于是清政府就失去了从有经验的行政专家中选拔官员的机会。在整个清代,行政专家和官员们就这样一直分属两个不同的群体,没有融合的可能。

士绅与地方行政

士绅是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地方事务的地方精英

按照C.E.麦瑞安的观点,所谓政府,应视为“统治过程的参与”,因而它既包括“正式的”政府,也包括“非正式的”政府。非正式政府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和政治结构之中。在中国,它在被称为“士绅”(即地方精英)的权力集团的掌控中,士绅参与地方行政,影响甚至决定了地方政策。

士绅是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地方事务的地方精英。与地方政府所具有的正式权力相比,他们属于非正式的权力。官吏和士绅两个集团相互依存,又各自以不同的方式行使着自己的权力。两种形式的权力交互作用,形成二者既协调合作又相互矛盾的关系格局。

中国士绅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他们是唯一能合法地代表当地社群与官吏共商地方事务参与政治过程的集团。这一特权从未扩展到其他任何社群和组织。

虽然有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的区别,但官吏和士绅的权力来源都是传统政治秩序,因此,实际上是同一个权力集团在控制社会。这个权力集团在公共领域表现为官吏,在私人领域表现为士绅。其结果是,政治性基本权力就是政治中的主控权力。而且,只有那些实际或潜在拥有权力的人才可以进入精英阶层,得以参与治理活动。

中国士绅的特权地位并不纯粹取决于经济基础。财富和地产本身不是士绅身份的充分条件,庶民地主和商人不论拥有多少土地和财富也不属于士绅集团,只有在向政府购买官衔或学衔(国子监学生身份)成为可能时,财富和身份之间的联系才可能最紧密。而另一方面,任何有功名或得到官方委任的人,无论是否有地产,都可以马上跻身士绅之列。地产有时候是身份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在士绅内部,“绅”和“士”是有区别的。“绅”仅指政府官员(第一集团),而“士”仅指有功名或学衔而又尚未入仕者(第二集团)。这种区别,可称作“官绅”和“学绅”两者之间的差异。“学绅”既不属于统治阶层,也不属于被统治阶层,他们属于一个中间集团。

由于士绅阶层和其乡党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官绅”和“学绅”都被称作“居乡士大夫”。由于他们与家乡的关联是永久性的,从而造就了他们(对家乡)的情感归附;士绅们似乎都感到他们有责任捍卫和促进本地社区福利,而这种责任感是作为外乡人的州县官们所不具有的。于是,通常认为,士绅与本地百姓是休戚与共的,因为士绅与百姓都希望社会安定有序,这对于士绅显得更加重要,因为他们的安全和特权全赖于此。但另一方面,作为一个特权阶层,士绅最主要关心的还是其家庭和亲属的利益,这种利益往往与百姓的利益相左。因此,只有在不损及自身利益情况下,士绅才会考虑社区的共同利益,并在州县官和地方百姓之间调停。

尽管士绅和地方官之间常常会发生利益冲突,但这种冲突应该解释为同一权力集团或社会阶层的内部冲突,因为这两者同属于一个特权阶层,他们要互相依赖以维持现状。结果是,他们持续固守着共同利益世袭罔替,使他们得以在中国历史的漫长岁月中维持着自己的特权与权力。

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说,书吏、衙役和长随们的反常行为(从道德和法律的视角看),主要是文化价值与社会地位不协调的结果。换言之,当一个人无法通过合法的手段来获取他向往的价值——金钱酬偿、腾达机会,而这又恰恰归因于其卑微的地位时,他就会选择用非法手段去获取这些价值。诚然,这种不协调也存在于社会中别的一切卑微群体中,在关键在于,这些依附衙门的职员不仅易于获得非法手段,而且尽管有正式惩禁规定,实际上他们有逃避追究的便利。易于获得便利,又易逃避追究,是对越轨行为的最大诱惑。而且,如果某个职业群体的多数人从事越轨活动,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对剩余成员施加压力强求一致。因此,政府和公众看作越轨或腐败的行为,也许会被看作遵循行业性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行规)而已。

关于士绅,他们代表地方社区的权利是得到政府和公众普遍认可的。他们作为地方官员和百姓之间的斡旋者,经常在地方行政的某些方面扮演积极的角色,并享有与官员相似的身份和特权,他们与地方官员一道决定地方政策和行政,并分担控制社会之责任。既然权力意味着“参与统治过程”或“参与决策过程”,那可以得出结论:在清代中国,地方权力只在官吏(正式政府)和士绅(非正式政府)之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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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地方政府》
作者:瞿同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译者:范忠信 / 何鹏 / 晏锋
出版年:2011-5
页数:402
定价:34.00元
装帧:平装
丛书:法学家书坊
ISBN:9787511818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