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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记1706】斯陀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

你有国家,但是我,或者像我这样的人,我们有什么国家呢?我们又有什么法律呢?我们没有制定法律,也不赞成这些法律——我们和这些法律毫无关系,对我们来说法律只是压垮我们,制服我们。(P.114)

“有一个可以让人相信的上帝吗?”乔治的语气是如此心酸绝望,使老人一时说不出话来,“啊,我一生中看到的事情使我感到不可能有上帝。你们基督徒们不懂得这些事在我们眼中是什么样子。对你们来说有上帝,但是有我们的上帝吗?”(P.119)

像汤姆这样的人真是——真是道德上的奇迹。(P.219)所以汤姆对奴隶主雷格里说:“老爷,你要想杀我就杀吧;可是要我抬起手来打这里的任何一个黑奴,我是绝对不会干的,我情愿去死。”(P.374)最终汤姆被奴隶主和手下的黑人打手虐待致死,他最早的小屋,在那里他有家庭,得到尊重,作为一个让他非常接近于“人”的状态的存在,成为了一座纪念碑,是在书的末尾斯陀夫人说的“使你们时时想到要学习他,做一个和他一样正直、忠实的基督徒。”买卖奴隶、虐待奴隶的,也是基督徒。贯穿全书的基督信仰在我看来是救赎的存在,是人性中的善的存在,是黑奴希望通过信仰基督从而得到拯救,获得和白人一样的自由和尊重。在小说结尾,斯陀夫人以汤姆的牺牲,换来了“神迹”一般的大团圆的完美结局,完成了“神爱世人”道德理想主义叙事。

美国的奠基者们,一面写下“一切人生而平等”的宣言,一面却将黑奴视为财产,也没有将作为人的同等权利赋予印第安人,即是人性(恶),也是无奈。“当事关是否能获得突然的暴利,同时又只有无助的、没有保护的人的利益是唯一的制约力量,那么脆弱的人性就会被战胜,去做出冷酷的事来。”(P.9)

奴隶制是不得向外人张扬的家丑,或者是房间里的大象……富兰克林希望在一切变得太晚、无法采取决定性行动之前,根据独立战争的原则将奴隶制纳入国家议程。麦迪逊则希望奴隶制从国家议程中排除出去,因为他坚信这种决定性行动不是带来弗吉尼亚州种植园主阶层的毁灭,就是造成整个国家的毁灭。(埃利斯《奠基者:独立战争那一代》

为了讨好南卡莱纳和佐治亚,斥责英国使非洲黑人做奴隶的一条也被删除,这两个殖民地从来不想制止奴隶输入,相反仍希望继续下去。我觉得,我们的北方同胞对那些谴责也很敏感,因为虽然他们自己的人民几乎没有奴隶,但是他们却把大量奴隶贩卖给别人。(托马斯·杰斐逊《杰斐逊自传》

对南方的奴隶主来说,北方的工业崛起,南方为了保证收入就要扩大棉花和烟草的种植面积;而种植面积的扩大就需要更多的黑奴;更多黑奴带来的是更多的投入和消耗,于是就要继续扩大种植面积,整个南方由此陷入了这样的一个死循环。

最终,在美国成立85年后,还是不得不面对这个问题,并再次把这个国家推到了毁灭边缘。

《汤姆叔叔的小屋》(1852)是第一本“黑人小说”,开创了“黑人小说”这一新的流派。作为美国废奴文学的里程碑作品,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社会介入型写作”的标杆作品,曾深刻推动美国废奴运动发展,是间接推动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的重要文化因素之一。1862年林肯总统在白宫接见斯陀夫人时,曾当面说出那句广为流传的评价:“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斯陀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王家湘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10月1版,2019年2月6印。时隔三十年二刷,这个月从房龙开始的“美国史”主题阅读的第七本,让我在善与恶的二元对立外,看美国和人性有了更多元的角度。2026年读完的第91本,总阅读量第1706本

自己灯下的黑

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就算是旅游教育出版社2013年5月版的青少插图(删节)版,也有11万字。前天中午收到的“旧书包”,从下午两点到晚上11点,女儿就把这本书看完。平时晚上11点,她早已睡着,但这天她抱着书说:“好想再看一遍啊!真是太好看了。爸爸,记得明天再找一本这种好看的书给我看。哦,对了,我觉得这本书你也可以读一读。”

昨天早上,从这几天收到还没来得及打印插架的书里找出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也是年前下单准备买来女儿寒假看的,因为疫情耽搁了。这本书是北京燕山出版社1999年3月1版,2000年5月2印,收录《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个长篇共32万字。定价15元,我4元淘来。书的扉页上留有前前任主人给前任主人的赠言,赠言简体自左至右竖排书写,上首“GXQ/祝贺你考上复旦/愿你今后创辉煌/早日获诺贝尔奖”,右下落款“YM”,日期是2001年8月29日。笔迹娟秀清芬。两位的年纪要比我小五岁左右,应该赠书人和受赠人都是文科生,男生或许喜欢侦探小说,于是在纷飞的那年,女孩子送给男孩子一本他喜欢的书。或许这份友情里,还有一些些青涩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愫,现在这本书流落到了我这里,看来两人终究还是“相隔万余里,各在天一涯”了。

晚上女儿洗漱完毕,我把这本412页密密麻麻纸张泛黄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拿给她,“哟呵!福尔摩斯!”她两眼放光,欢呼雀跃,然后抱着书爬进我的被子,把枕头立起来垫在背后靠在床头就开始读。找出这本书时我还在担心字太多太密,对只有三年级的她来说可能读起来太困难。但看到她立刻沉浸到书里,我就高兴之前的担心纯属多余了。晚上十点半,我赶她回房间去睡觉,她抱着书恋恋不舍,说:“爸爸,我真想把睡觉的时间拿来看书,我觉得睡觉真的好浪费时间。”我坚持必须去睡觉了。她不情愿的回房,不到十分钟就传来了轻轻鼾声。

今早在书房,太座说:“我竟然只是两天就看完了《汴京之围 : 北宋末年的外交、战争和人》这本差不多400页的厚书,这本书完全刷新了我对宋的认识。”太座读完的上一本书是日本人檀上宽的《永乐帝:华夷秩序的完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鲤译丛”从书之一。

关于人生,关于阅读,我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我们基本上并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什么。一生都是在不断寻找、失败,再寻找、再失败的过程。所谓天才,不过是比其他人更早知道自己喜欢什么适合做什么,于是更早开始的人。遗憾的是,可能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或不断失败而最终放弃寻找,于是安于现状,认为这就是所谓的命运了。基本上,一个人只能看到他知道的,理解他理解的。要想看到更多,除了开放的心态,还要知道更多。我能做的,就是买更多的书,看更多的书,让书架上出现更多的可能性,这样我们才能知道更多,看到更多,也才能看到自己。因为人往往是“灯下黑”,眼睛在头上,脑子在头上,灯顶在头顶,自己就是灯下黑。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就是另一支支烛光,照亮自己灯下的这片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