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六世纪之前,《神曲》名为《喜剧》。这里的喜剧两字并无戏剧的含义,因为当时人们把叙事体的作品也称为悲剧或喜剧。但丁的这部作品结局完满,故称《喜剧》。后来,人们为了表示对这首长诗的崇敬,在“喜剧”之前加上了“神圣的”一词。这就是《神曲》这一名称的由来。
第一次读但丁的《神曲》,也是手上这个朱维基译本,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四十年了,第二次读,才知道《神曲》为什么叫《神曲》。小时候就是纯当故事书来看,看了就算了。
这次二刷发现,《神曲:地狱篇》就像是一部西方的《地藏经》。地狱判官迈诺斯就像是无毒鬼王;以玛拉珂达为首的,拿着钢叉的恶鬼们就像是夜叉;各层地狱的景象与《地藏经》中各地狱一般。
有着愚蠢的欲望和不多的机智的他(《第二十九歌》),这浮吉尔(维吉尔)在向但丁解释一位被罚于欺诈之狱第十恶囊的罪人——葛利浮里诺·达雷佐(Griffolino d’Arezzo)时所作的道德评判,在我看来不只是说的葛利浮里诺·达雷佐,而是绝大部分世人。或者说世人皆如此,因此说“你们不是生来去过野兽的生活,而是要去追求美德和知识的。”(《第二十六歌》)但真能如此的有几人,能做到的又有几人?所以“在不幸中回忆幸福的时光,没有比这更大的痛苦了。”(《第五歌》)能知不能行,知道美好却无法抵达,看到天堂却自己把自己困在地狱,这才是最大的悲哀和痛苦。世人的痛苦,也莫不如是。
但丁《神曲:地狱篇》,朱维基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2月新1版1印。2026年读完的第65本,总阅读量第168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