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不清楚第一次读儒勒·凡尔纳《八十天环游地球》是在几年级,在小学是没错的。山顶上那个子弟小学的图书室里被翻得纸张发黄酥脆,封面上不知道是鼻涕、口水还是油渍的神秘污点的不多的几本小说之一。四十年后的五一假期,配着手边一本世界地图册二刷,不但填补了这本书里的大量细节,也找回了一点久远的记忆碎片。
主角菲利斯·福格,典型的英国绅士,除了冷静、理性、睿智,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还具有神秘“钞能力”的主角光环。
在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过程中,除了环游地球的主线,还有仆人让万能视为传家宝的怀表一直指示的伦敦时间、离开家时忘了关的煤气,以及便衣警察为了光明正大的合法逮捕福格而一路尾随和保护这三条暗线。
八十天,福格一行为了赢得打赌,经伦敦、都灵、布林迪西、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旧金山、芝加哥、利物浦回到伦敦的环球旅行,一路下了这趟火车就跳上另一辆火车、下了这条船就登上另一条船,风尘仆仆赶路,无暇欣赏异国风情的旅行,但福格赢得了财富和一位迷人的妻子,清白和一位忠心耿耿的仆人,使他成了最幸福的男人,也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无论一个人在性格形成期阅读范围多么广泛,总还会有众多的重要作品未读。”所以“一个人的成年生活应有一段时间用于重新发现青少年时代读过的最重要作品。”这样“就会重新发现那些现已构成我们内部机制的一部分的恒定事物,尽管我们已回忆不起它们从哪里来。这种作品有一种特殊效力,就是它本身可能会被忘记,却把种子留在我们身上。”(卡尔维诺《为什么读经典》)这个假期重新发现我青少年时代读过的作品,这种幸福让我更加相信,幸福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种能力。
儒勒·凡尔纳《八十天环游地球》,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2月1版,2015年6月1印。几年前淘来的二手书,硬面书角已磨破,书脊由于长年插架日晒的原因,颜色比封面封底的玫瑰红色更浅的灰白色,好像也曾经在背包里陪伴谁长途旅行过一样。总阅读量第1559本。